受害女生称校长掏钱要求发生关系。15日,事件中曾主动联系校长的林林(化名),家属同意后接受记者的采访。
14岁的林林回忆,2012年6月前,她一直就读于陈某所在的万宁第二小学,今年新学期开始后转到后朗小学。2013年春节将近的一天晚上,陈某约林林到万宁当地的酒吧喝酒。林林赴约,期间被灌酒,后借故离开。林林称,这是开房事件发生前最后一次与陈某见面。林林向记者回忆了事发当晚的一些过程。
林林说,5月8日中午她和6名女孩,商量着想去海口。林林联系了校长陈某。陈开车来接她们,否定了去海口的提议。陈给林林300元,临走时留下话,晚上可以打电话叫他过来。一个女孩奶奶找过来,把其带走,剩下了6个女孩。
晚7时许,林林电话陈,陈让林林先去KTV定一个包厢唱歌。提议遭到了华华(化名)反对。华华说,不愿去唱歌,可以打电话叫她干爹冯某来接。林林称,每逢华华离家出走,这位干爹会为她订好酒店房间,让她去过夜。9时许,冯某带着华华和另一个女孩离开。
此后,林林接到陈的电话,说已经在KTV开好了房间等她们过来。林林称,唱歌时陈某搂抱每个女孩。大家反抗,陈搂得特别紧。
凌晨1点左右,陈某询问女孩子晚上哪里睡。陈某要求林林和他一个房间。林林说,拗不过陈某,最终,和另外一个女孩与陈某在同一个房间。夜里,林林目睹陈某下床,拿出一沓钱,称有1万元,和他发生关系,一人可以拿5000。随后,陈某还声称:“找个处女也只要3000。”
早晨7时许,女孩子们决定离开。陈某塞给林林700元,要求她不要把发生的事说出去。当天上午,4个女孩搭乘出租车去了海口。
前日,有4名学生家长透露,校长家人曾托人找他们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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